5月17日,中國副食流通協會正式發布《兒童零食通用要求》團體標準。《兒童零食通用要求》是我國第一項專門關于“零食”的標準,同樣也是關于“兒童零食”的第一項標準。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對兒童零食市場的規范、認知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對兒童零食市場健康發展起到指導作用,填補國家標準的空白,最終推動國標的進程。此次新標準首次將“零食”的定義描述為:零食是指正餐以外,用于補充營養(或平衡營養)、放松悠閑、愉悅心情的食品。
此外,這次的新標準首次提出“兒童零食”的定義,區別于普通零食,兒童零食指適合3~12歲兒童食用的零食。
兒童零食營養健康要求
1、兒童零食不能含有反式脂肪酸
2、不能使用經輻照處理的原料
3、少鹽少糖少油
添加油脂的產品應規定脂肪、酸價、過氧化值的限值,添加食糖的產品應規定蔗糖的限值,添加食用鹽的產品應規定氯化鈉的限值。
添加大量脂肪、奶油、糖、鹽和其他添加劑的零食,這些成分吃多了影響孩子的健康。標準針對兒童零食,提出少添加糖、鹽、油的規定,并要求規定氯化鈉、蔗糖、脂肪的限值。
兒童零食安全性要求
(1)食品添加劑指標對標嬰幼兒輔食
目前,食品添加劑的國家標準制定是基于體重60公斤的成年人為參考而設定的,還沒有針對兒童制定添加劑限量標準。
兒童零食標準首次提出,食品添加劑指標向嬰幼兒輔食標準看齊。
(2)不允許使用防腐劑、人工色素、甜味劑
僅允許添加GB 2760嬰幼兒輔助食品中允許的添加劑種類及使用量,不允許使用防腐劑、人工色素、甜味劑。
(3)感官包裝確保安全
包裝結構的設計還充分考慮兒童的安全性,在兒童使用過程中不應對其產生傷害,如割傷、誤食等風險。
(4)零食不能崩到小牙
食用安全性的感官要求,規定產品的組織形態不能有明顯尖銳突出物,產品的口感不崩牙等,目前其他食品標準沒有針對兒童食用時的安全性有相關的感官標準。
(5)強制標出過敏原
標準強制要求標示過敏原信息以及標識影響兒童食用過程中安全性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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